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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2015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2015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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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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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2015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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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基本方针,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全国完成造林632.45万公顷,完成森林抚育任务831.4万公顷。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月3日,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要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努力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人民自觉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对这次植树活动作出明确指示,“是领导到群众中去,一起参加劳动,不是群众陪领导。”“植树点要在造林规划中选,选群众植树的地方,不单独安排地点。”“小学生不要全市选拔,就近组织几个班参加,一个孩子都不落下。”“地面不要刻意平整、修饰,坑坑洼洼、杂草丛生也不要紧,铁锹和水桶都用现成的。”“树种要根据规划和地块的实际需要选择,不要名贵苗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植树活动方案充分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时刻想到群众,同群众在一起的思想和作风,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以“撒播绿色梦想,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植树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单位及北京市的155位省部级领导参加植树活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义务植树”、“将军义务植树”等活动。各省(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在植树季节带头参加各地举行的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带头义务植树,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3月17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安排部署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和2015年国土绿化工作,高位推动国土绿化。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扎实有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通知》(全绿字〔2015〕3号),就切实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组织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提出明确要求,务实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健康发展。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浙江、河南、四川、新疆、陕西等省(区、市)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会、动员会、现场会等,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出台相关文件和政策,支持推动造林绿化快速发展。各地结合植树节等各类生态节日,利用宣传媒体和信息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绿化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观念,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投入国土绿化的积极性。北京、黑龙江、江西、广西、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等省(区、市、兵团)采取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政府网站开设专栏专版、播放专题节目、播发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绿化宣传。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北京日报》等媒体上,公布义务植树接待点、林木绿地和古树名木认养点、森林抚育管理点,鼓励公众选择多种方式参与首都绿化美化。湖北省在省级以上媒体连续报道湖北林业发展和绿满荆楚行动600余篇。贵州省在贵阳市等地举行《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宣传活动,增强公民法定义务尽责意识。甘肃省在张掖市举办“绿色守护家园,建设生态甘肃”为主题的植树节宣传咨询活动暨“保护母亲河•美丽中国梦—2015年甘肃青少年植树行动”启动仪式。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发送宣传单2万余份,群发短信10万条,宣传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先进经验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植树活动务实有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北京举办了“应对气候变化,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国际森林日”植树纪念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栽植各类树木8万株,抚育110万余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组织广大官兵积极支援驻地生态建设,全年出动兵力83万人次、车辆3.5万台次,植树640万株,种草310万平方米。共青团系统组织保护母亲河青少年植树行动,组织青少年参加流域性或区域性植树造林,开展农村“四旁”植树、城市室内外空间绿化美化等身边增绿活动。各级妇联组织继续实施“三八绿色工程”,在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建“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42个。农垦系统发动干部群众257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082个。中国石化系统开展“身边增绿,共建美丽油田”等为主题的植树活动,43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120余万株。冶金系统组织干部职工64万人次参加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种植乔木180.6万株、花卉灌木453万株,铺植草坪96万平方米。北京市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在全市组织发动各级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245个与295个村结成对子,支持新农村绿化植树15.7万株,支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江苏省组织开展“同种一片绿树,共建美好江苏”系列义务植树活动,营建各类纪念林1955个。广东省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期间,组织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林”认捐认种活动。重庆市开展“保护母亲河,建设功能区,美丽中国梦”、“践行生态文明•共建美丽山城”、“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等主题植树活动。贵州省组织38.2万人在“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当天参加义务植树,植树346万株。天津、吉林、福建、山东、河南、海南、云南、西藏、宁夏等地结合本地生态建设实际,不断创新机制,丰富完善尽责形式,采取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抚育管护树木、绿地认建认养、捐资造林绿化、参加绿化宣传、购买森林碳汇等多种方式,方便广大群众履行植树义务,义务植树人数和尽责率明显提升。
  
  二、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造林49.9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67.8万公顷,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2.5万公顷,国家储备林建设77.33万公顷,1.15亿公顷森林得到有效保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把天保工程扩大到全国,争取把全国的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重要指示,在全面停止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基础上,将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林区,河北省的天然林全部纳入了停伐范围。
  
  退耕还林工程累计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00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6.7万公顷,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到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完成退耕还林53.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5.5万公顷。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五部门《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请示》。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部署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草),重申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草)补助政策。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24.7万公顷,完成工程固沙0.79万公顷。重点推广了“两行一带”、“草方格固沙”、“封造结合”等治理模式,建成了多伦县百万亩樟子松基地。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完成造林142.55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造林74.55万公顷,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绿化等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68万公顷。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区新启动内蒙古科尔沁沙地、宁夏六盘山等2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完成造林4.33万公顷。编制完成《沿海防护林三期工程规划(2016-2025年)》。对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实施、工程效益、可持续性等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完善了长江、珠江等防护林工程信息管理报送系统,工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按计划推进,完成更新造林1.67万公顷。启动了三北退化防护林改造试点,出台了《三北工程退化林分改造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在血吸虫病防治区大力营造抑螺防病林,有力地促进了血吸虫病的综合治理。
  
  各地持续推进地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北京市组织实施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全年完成造林7330公顷,累计完成造林7.07万公顷,超额完成4.9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14.85%提高到2015年的25%。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4万公顷,打造各级各类示范工程380多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村屯绿化水平,全年完成区级绿化示范屯5000个,一般村屯绿化5.58万个。陕西省继续推进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以道路、城市、村庄、荒山荒坡等为建设重点,新增绿化面积10.16万公顷。湖南省继续实施“十百千”珍贵树种培育工程,营造珍贵树种2.45万公顷。广东省持续推进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重点工程建设,全年完成森林碳汇工程造林14.5万公顷,新建生态景观林带1800公里,新建森林公园301个、湿地公园66个,建成绿化美化村庄2874个。浙江省实施千万亩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优选桐庐、淳安等12个县为示范县,推动建设珍贵彩色健康森林。贵州省围绕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行动计划、“多彩贵州•最美高速”、“五个一百”等工程项目,着力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山东省开展水系绿化、荒山绿化、退耕还果还林、农田防护林和村镇绿化等五大生态工程。山西省组织实施沿河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建设护岸林带和恢复沿线荒山植被。辽宁省“青山工程”、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江苏省“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四川省新一轮“绿化全川”行动、云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等一大批地方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三、部门绿化取得新进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增绿量、上水平、优布局、强管理”的原则,及时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强化城市生态空间管控,全国城镇园林绿地结构和功能进一步优化完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16平方米,比2014年增加0.5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为188.8万公顷,城市公园绿地面积为60.6万公顷,城市公园数量增至13662个。
  
  交通运输系统以推进绿色交通建设为契机,坚持“以质为先”原则,强化绿化质量管理,全面推进绿美廊道建设,全年完成绿化里程7.36万公里,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5年底,国道绿化里程15.2万公里,绿化率91.17%;省道绿化里程25.7万公里,绿化率87.41%;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绿化里程201.6万公里,绿化率58.5%;各类专用公路绿化里程3.6万公里,绿化率57.6%。
  
  铁路系统坚持新线绿化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原则,科学优化绿化方案,严控绿化施工质量,确保在新线开通之前绿化达标。组织实施缺株断带补植、林带加厚、林分更新、排查处理危树等项目,提升绿化质量,巩固绿化成果,确保沿线美观安全。全年新栽植乔木304.13万株、灌木2283.07万株,完成运营铁路绿化里程2023公里。
  
  水利系统加强水利工程沿线、沿岸和库区周边绿化,水利工程区植被覆盖度持续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明显提升,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减少,延长了水利工程使用寿命。全年完成湖泊、库区绿化4150公顷,江河沿岸绿化6200公里。
  
  农垦系统抓住农田防护林网和城镇绿化建设两个重点,整体推进垦区生态建设。自上而下建立了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保障绿化任务落实到位。按照耕作模式和地形特点设计防护林,完善垦区防护林体系,农田防护功能明显提升。提档升级垦区城镇区绿化,合理配置乔灌草花,垦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年新建农田林网1.1万公顷,绿化垦区矿山307公顷、庭院0.94万公顷、道路1406公里、江河沿岸780公里。
  
  教育系统积极推进校园绿化,遵循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将校园绿化纳入学校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绿化建设,绿化率稳步提高。注重校园人文景观设计,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生态文化。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绿色实践活动,培养师生员工生态文明意识,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达34.5%。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积极推进“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完善型”机关庭院绿化建设,推广适宜性、耐旱性和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木花草。以节水、节能、节地为重点,推广使用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利用和节水喷灌等新技术,推进庭院海绵型建设。继续抓好“首都花园式单位”创建,开展市花“月季”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提高机关庭院绿化美化质量。全年新栽、更新乔灌木4万余株,新增绿地面积2万余平方米,新增屋顶绿化面积3000余平方米。
  
  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务实推进军队造林绿化,全年完成了20个万亩以上三荒造林、12个万亩以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16个万亩以上京津风沙源治理任务。各级部队在扎实开展义务植树和军队营区绿化的同时,组织开展支援地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活动,在内蒙古集宁、西藏拉萨和吉林白城开展了京津风沙源治理、高原绿洲、北方生态屏障等大规模植树活动,完成造林绿化1300余公顷,有效改善了驻地生态环境。武警部队按照营区环境生态化建设目标,积极推进营区生态建设,营区绿地率明显提升。全年累计种植乔灌木12万株。
  
  中国石化系统以建设绿色生态防线、树立绿色环保企业形象为目标,将绿化管理与社区建设考核相结合,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盐碱地改良等项目扩大绿地面积。全年绿化面积2万多公顷,所属企业绿化覆盖率达到35%,森林火灾事故零发生。中国石油系统以办公居住区绿地为基础,以公园绿地为重点,以道路绿地为框架,以防护林带为屏障,实施各类造林绿化工程,构建企业绿化体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全年新增矿区绿地338公顷,矿区生活基地绿化覆盖率达42.86%。中国冶金系统将绿色发展、绿化环境融入行业发展理念,树立绿色冶金行业良好形象,持续推进厂区绿化、矿山复垦和绿地管护,积极谋划绿化产业多元化发展路径,矿山复垦绿化和职工生活区绿化水平逐年提升。
  
  四、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成功举办
  
  中国绿化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是国土绿化领域最高层次、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综合性博览会,每5年举办一次。第三届绿博会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局,天津市武清区协办,主题是“以人为本,共建绿色家园”,副主题是“绿色,让梦想绽放”,于2015年8月18日至10月18日在天津市武清区成功举办。共有31个省(区、市)、港澳台地区、5个计划单列市、相关部门(系统)等55个参展单位,建成48个室外展园。绿博园区总面积380公顷,室外展园区57.47公顷,绿化和水系面积占园区总面积的80%以上,整体景观以“绿”、“水”、“林”为主线,按照“一轴、三环、九区、十八景”进行布局,展园区分为“中西合璧、时代新风、民俗风情、写意山水、江南秀色、古韵雄风”六大板块,浓缩了全国各地山水林田湖及历史文化景观,全面展示了近年来我国国土绿化的巨大成就,集中介绍造林绿化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成果,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理念,突出强化了科普功能,并严格遵循了科学绿化、节俭办会的宗旨。9月15日,汪洋副总理视察绿博园,对第三届绿博会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利用绿博会等方式,大力弘扬绿色生态文化,增强全社会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将绿化美化贯穿经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展会期间,还举办了第三届绿博会国土绿化成就展览、国土绿化与绿色发展高层论坛、野生动物保护展等7场室内展览活动。第三届绿博会开展期间累计150余万人次参观,闭幕后绿博园面向公众永久开放,成为一届“永不落幕”的绿博会。
  
  五、防沙治沙稳步推进
  
  全国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91.9万公顷。完成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现有沙化土地172.12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261.16万平方公里,与第四次监测结果相比,分别减少了9902平方公里、1.21万平方公里。有效应对春季11次沙尘天气灾害,并及时公布沙尘暴灾害信息。召开了全国防沙治沙现场经验交流会,提出到202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实现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的目标与措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稳步展开,印发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5年新增全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县8个,全国试点县达到61个。编制了沙漠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了技术规范,2015年启动了22个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全国沙漠公园试点达到了55个。开展了“防沙治沙法执法年”活动,组织4个检查组赴9个省区30余个沙区县(市)督查防沙治沙法执行情况。开展了全国《防沙治沙法》知识竞赛,29个省(区、市)的2673人参加了竞赛,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了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宣传,国家林业局与共青团中央启动“绿化荒漠,守护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全国30多家媒体、十几所院校的600多名青年学生参加。国家林业局与科技部、内蒙古自治区联合举办了第五次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汪洋副总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完成了我国《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国家报告》,全面宣传我国防治荒漠化相关国家战略和治理行动。编制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合作构想框架》,倡议建立对话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动政策对话、能力建设、联合研究,技术示范和信息共享,为实现“一带一路”战略提供生态保障。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36.4万公顷。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
  
  全年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40处,面积11万公顷。目前,我国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229处,总面积1.2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6处,面积0.81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8.4%。推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着手建立大熊猫、亚洲象、东北虎、东北豹等野生动物保护类型国家公园,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继续对100多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组织实施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东北虎、东北豹数量明显增长,首次实施白颈长尾雉放归自然活动,放飞具备较强野外生存能力的白颈长尾雉16只。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积极主导并参与有关国际事务。宣布暂停进口CITES公约生效后所获非洲象牙雕刻品和非洲狩猎纪念物象牙,国家林业局与海关总署共同开展销毁执法查没的象牙及制品活动,销毁象牙662.43公斤。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健康发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扎实推进,及时处置控制了大熊猫犬瘟热等野生动物疫情,采集各类野生动物样品12604份,发现多亚型禽流感病毒。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圆满完成,摸清了大熊猫资源本底,全国有野生大熊猫1864只,栖息地总面积达258万公顷;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不断增长,2015年大熊猫人工繁育新生大熊猫27胎43仔,全国人工圈养种群数量达到422只。
  
  七、湿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地方湿地保护立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河南、安徽、贵州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条例,目前已有23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条例或办法。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7亿元,实施湿地保护工程项目48个,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4.5万公顷。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亿元,实施湿地补贴项目336个。新认定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国际重要湿地。开展了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特征变化预警、管理计划编制和京津冀地区19处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功能和价值评价。吉林、辽宁省完成了泥炭沼泽碳库调查。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7处,验收试点国家湿地公园46处。建立了国家湿地公园数据库。参加湿地公约第12届缔约方大会(乌拉圭),妥善应对敏感问题,开展多双边会谈与交流,举办中国主题边会及展览,圆满完成了与会任务。组织开展了世界湿地日、长江湿地网络、黄河湿地网络和沿海湿地网络等重大活动,成立了中国湿地保护协会,举办了第一届海峡两岸湿地保护研讨会。
  
  八、草原建设持续推进
  
  2015年,建设草原围栏275.4万公顷,退化草原补播88.6万公顷,建设人工饲草地20.37万公顷,启动已垦草原、黑土滩和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试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扩大至7省区。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和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等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1个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53.1%。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殖,提高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依托草原补奖政策和草原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草原承包、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等制度落实,全年完成草原禁牧1.02亿公顷,草畜平衡1.7亿公顷,新增人工种草1097.32万公顷,新增草原围栏321.61万公顷。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较“十二五”初期提高3个百分点;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8亿吨,连续5年保持在10亿吨以上。全国草原生态总体向好,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九、森林抚育经营扎实开展
  
  2015年,全国完成森林抚育面积831.40万公顷,中央财政安排森林抚育补贴任务360.71万公顷,比2014年增加8.33万公顷。“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森林抚育4086万公顷,促进了森林结构改善和森林资源增长,带动了林区职工和林农就业增收。森林抚育质量监管不断加强,规范开展森林抚育补贴县级自查、省级核查和国家级抽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的面积核实率98.4%,核实面积合格率95.5%,作业设计合格率94.8%。编制完成《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提出了未来35年我国森林经营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战略布局和经营策略,为全面科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奠定了基础。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标准,制定了东北东部山地、大兴安岭、热带天然次生林等区域性森林抚育规程和10个森林抚育地方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了技术标准体系。开展了全国林地立地质量分级与评价、主要森林类型关键经营技术与作业法体系等基础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增强了森林经营技术储备。
  
  十、林木种苗花卉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2015年,全国年均种子生产量2500万公斤,林木良种280万公斤,年可供造林绿化合格苗木450亿株,比“十一五”期间年均分别增加25%、28%和50%,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1%。开展2015年度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左右。截至2015年,全国已建成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24处,审(认)定林木良种5000多个。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建设,出台了《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国花卉产业在调整转型中发展,截至2015年,全国花卉种植面积127.02万公顷,与上年相比增长3.51%;销售额1279.45亿元、出口创汇6.20亿美元。出版首部《中国花卉产业发展报告》,发布《2015全国花卉产销形势分析报告》,分析了花卉各类别品种的产销情况,提出了发展对策。成功举办了第十届中国花卉产业论坛、2015中国(萧山、夏溪)花木节、第十七届中国国际花卉园艺展览会等重大活动。2015年,中国花卉协会梅花腊梅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张启翔当选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副主席。
  
  十一、森林、草原保护持续加强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修订出台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强化林地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强化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等提出要求。出台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行为。对山西、辽宁等7省区及龙江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共9个单位开展了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在全国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和“眼镜蛇3号行动”、“雷霆行动”和“元旦、春节期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等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清理排查出非法侵占林地案件47447起、违法占用林地7.92万公顷,行政问责1803人。各省(区、市)共挂牌督办230起非法侵占林地重点案件。重点侦破了“北京市5•21系列特大象牙制品非法交易案”、“广西自治区柳城县特大滥伐林木案”、“四川省三峡公司会理电厂非法占用林地案”、“云南省水富县非法杀害大熊猫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案件。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3.1万起,与2014年基本持平;破案2.5万起,比2014年上升4%。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万余人,收缴林木12.8万立米、野生动物18.8万多头(只),涉案金额8.1亿元。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批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行为,通报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案件8起。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坚决纠正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行为。全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7020起,立案16427起,结案16066起,结案率97.8%。在福建等11个省份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建设启用全国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全国古树名木保护规划(2016—2020年)》编制,进一步夯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基础。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办《意见》文件,国家林业局与31个省(区、市)签定了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林木引种检疫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鼠(兔)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15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加强了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督导,重点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新发疫区督导。灾害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发布了《警惕国际重大林木害虫—小圆胸小蠹的危害》等多期灾害警示通报。围绕保护黄山、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区及西部生态脆弱区,开展了重点区域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示范。全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813.33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多发频发态势。草原鼠虫害等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控进一步加强,全国共防治草原鼠害面积615.4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82%;防治草原虫害面积461.9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58%。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连创佳绩。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和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科学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火情,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936起,受害森林面积12940公顷,因灾造成人员伤亡26人,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20.7%、32.3%和76.8%,其中森林火灾起数连续7年下降。不断完善和落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88起,累计受害草原面积11.8万公顷,经济损失10761万元,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草原面积均处于历史低位。
  
  十二、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国有林区、林场等改革力度加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工作任务。北京、内蒙古、山西、广东、宁夏等5省(区、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国家审批。国家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为国有林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有林场备案办法》,为科学评价改革成效,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提供了遵循。深入推进林权流转,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农收入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全国累计发生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520万公顷,占已确权林地的8.43%,确定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348家,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6万个,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1471万户,占林改涉及农户的9.9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农民人均年林业收入占年收入的比重达到14.6%,重点林区县超过60%。国家林业局发布《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工作的通知》,切实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探索建立林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强化仲裁体系建设,确定北京市房山区等22个国家林业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和8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承担优化完善集体林业经营、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社会化服务等试验任务。
  
  造林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全年中央林业直接投资1074.5亿元,比2014年增加73.7亿元。中央财政分别下达林木良种补贴、造林补贴资金4.78亿元、29.54亿元。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天然林保护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国有林管护费补助由75元/公顷提高到90元/公顷;社会保险补助测算基数由2008年所在省区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2011年的80%,工程区国有林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央共投入退耕还林各项补助资金339.5亿元。中央财政投入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52亿元,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4个计划单列市和3个国有森工企业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总投保面积1.45亿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69.7%。认定第二批129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印发《全国集体林地林药林菌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年)》,推动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明确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制度建设任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草原保护建设投入力度,全年落实草原保护建设资金208.4亿元。
  
  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继续加强。山西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资金投入稳中有增,全年林业投资达到100亿元以上。辽宁省投资2.9亿元对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省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围栏封育工程等任务进行补助。福建省安排8.1亿元资金用于“四绿”工程、生物防火林带、珍贵用材林和不炼山造林补助等。河南省投入近5亿元资金用于营造林生产。安徽省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支持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造林绿化,由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社会投资主体承担的造林任务占全年总面积90%以上。湖北省各级政府出台政策、整合项目投入资金造林绿化,因地制宜确定造林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整合财政资金约27亿元,吸引社会投资48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一期项目。甘肃省安排林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900万元,重点扶持61个贫困县(区)和17个优势县区级单位开展林果示范基地建设,全年新增经济林果面积5.5万公顷,完成经济林果提质增效8.32万公顷。
  
  2015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现有宜林地60%左右主要分布在西部经济相对滞后地区,立地条件差、水资源短缺地区,造林绿化难度越来越大。南方地区造林主体任务基本完成,新增森林面积空间较小,北方地区绿化空间广阔;城市绿化水平较高,乡村面上绿化水平较低,区域、城乡造林绿化发展依然不平衡。城乡扩张对林地、草地、绿地、湿地侵占现象仍较严重;极端气候灾害频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压力居高不下,巩固成果任务依然艰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土绿化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增进绿色惠民,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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