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水利网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 ) 29号)的有关规定,为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资源节约,允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导向作用,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将分别从2014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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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调整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来源:
2014/06/1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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