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5】188号)。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全力推进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一要健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即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制度、水土保持公示制度、水土保持约谈制度、水土保持黑名单制度。二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即加强内部整体联动、加强系统上下联动、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三要全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取得实效。